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支撑现代林业科学发展
媒体:原创 作者:江西林业科技专业号:江西林业科技
2012/1/12 17:35:09
当今世界,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
胡锦涛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坚定不移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管理能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国家林业局党组一贯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贾治邦局长多次指示,要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林业自主创新、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推动现代林业发展。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林业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以植物新品种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条件能力建设明显加强,林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和预警机制初步建立,林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全面启动,国际履约与对外交流合作成效显著。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升林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2011年1月,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林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林业知识产权包括林业专利、商标、版权,以及林业植物新品种、林产品地理标志、林业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保护等内容。随着林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林业专利、商标、林产品地理标志、版权林业知识产权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对现代林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截至2010年底,林业植物新品种申请723件,授权320件;林业相关专利95872件,其中发明专利40404件;林业驰名商标86个;林产品地理标志190件;林业图书10万余种,林业软件著作权343件。
现代林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林业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国家林业局将站在新的起点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升林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通过5-10年的努力,使我国林业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转化运用能力明显增强,支撑作用充分显现,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