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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媒体:原创  作者:江西林业科技
专业号:江西林业科技 2015/1/6 16:16:39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江西省
森林食品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森林食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推进全省森林食品产业健康、稳步与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办法(试行)》(赣林科字〔2013〕27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省区域内的油茶、笋竹两用林、板栗林、林蔬、林药、林菌等森林食品种植基地。

二、申报对象

从事森林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林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林业大户等。

三、申报条件

申报江西森林食品基地应具备的条件详见《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办法(试行)》。

四、申报材料

1、《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申报书》详见《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办法(试行)》

2、附属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证(复印件)及加工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或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和授权许可使用协议书(原件);

(3)基地实施的生产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等;

(4)产地环境质量的有效检测检验报告(原件);

(5)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地规模证明(具体到村);

(6)设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现场抽样检验机构出具的现场评价意见;

(7)基地分布图(比例尺1:10000);

(8)申报单位与农户签订的协议书2-3份(复印件);

(9)基地推广技术标准和生产模式图;

(10)产品获得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博览会奖励情况(复印件);

(11)其它证明材料。

五、申报的认定程序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办法(试行)》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设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设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认定委员会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评审认定。

六、其他有关事项

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5份,并提供电子版。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30日。

联系人:李 江

联系电话:(0791)85269339

邮箱:jxlykj@163.com 

 

江西省林业厅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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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申报程序和要求及2014年度全省森林食品基地申报、评审情况.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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