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赣南森林铁路保护工作的通知
媒体:原创 作者:江西林业科技网专业号:江西林业科技网
2012/5/27 13:14:55
【发布日期】20060123
【法规名称】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赣南森林铁路保护工作的通知
【时效性】有效
【地区部门】江西
【颁布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20050401
【实施时间】20050401
【法规分类】地方政府规章
【文号】赣市府办字[2005]39号
【法规全文】南康市、上犹县、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赣南森林铁路”全长62公里,沿线途径赣州经济开发区蟠龙镇,南康市风岗镇、唐江镇、龙华乡,上犹县油石乡、梅水乡。多年来,因政策、市场、资源等多方面的因素,赣南森林铁路一直处于停止运营的状态。目前,在林业部门的努力下,已引进资金,正着力开发独具特色的森林铁路生态旅游,其中南康唐江至上犹窑下段(49KM)已修复并开始运营。现正在修复南康唐江至赣州经济开发区蟠龙路段,并着手准备兴建蟠龙火车站。为切实保护森林铁路,促进我市特色旅游资源的开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森林铁路的保护工作。赣南森林铁路是目前全国仅存的一条森林铁路,小火车旅游资源极具开发潜力,按有关专家关于将其形成“世界级旅游珍品”的评价,切实保护好赣南森林铁路,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铁路沿线的县(市、区)、乡(镇)、村要充分认识到赣南森铁是我市独具特色的旅游资源,是宝贵的历史遗产。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认识,并指定一名领导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各项保护措施到位。
二、加大保护森林铁路的宣传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旅游兴、经济旺的观念和保护森林铁路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在沿线学校教育学生爱护铁路,注意安全,努力营造保护森林铁路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切实过硬的保护措施。对新建乡村公路挤占了铁路路基和随意设置道口,给铁路运行、道路交通形成了安全隐患的,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加以清整,消除安全隐患。对将造成安全事故的地方,要集中修改公路线路。今后,铁路沿线各乡(镇)、村,不准随意设置道口,不准挤占铁路路肩,修建乡村公路不得影响铁路路基、路肩的维修和保养,不出现新的安全隐患,以确保铁路的行车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加大整治盗窃铁路线铁件的违法行为。沿线各地的公安部门要加大侦查力度,严惩盗窃铁路上铁件的违法犯罪分子,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五、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快铁路修复和车站建设。根据赣州市委办公室2002年5月29日《关于赣南工业园内森林铁路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由森铁处在蟠龙镇新建一个简易车站;新建简易车站规划面积30亩”的精神,目前车站建设即将开始,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协调解决好蟠龙火车站选址及土地征用等问题,城市建设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予以配合。新站选址要按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市森林铁路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铁路道口的管理和线路的维护,确保铁路运营安全。
二OO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