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要让城市和农村“一起热”
媒体:中国林业新闻网 作者:内详专业号:朱峰
2015/10/20 9:17:2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但生态环境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却日益突出。环境问题的频发多发,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是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人们希望安居、乐业、增收,也希望天蓝、地绿、水净。建设生态文明是民之所望、政之所向。 然而,近年来,在生态建设方面,许多地方大都程度不同地存有“重城市、轻农村”和“城市热、农村凉”的做法,片面或错误地认为,农村生态资源丰富、生态承载空间大,发展好坏全靠“大自然”和“老天爷”。甚至把农村视为城市污染转移的“接收站”和“天然垃圾场”,“污染下乡”还没有彻底遏制,农村“大树进城”“生态搬家”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农村留下了很多“生态创伤”,无疑加剧了建设美丽乡村的难度。“因污致贫”和“因污返贫”的实例屡见不鲜,实在令人遗憾和痛心。这与地方党政领导忽视农村生态建设有直接关系。对此,我们不可熟视无睹、任其蔓延。 实践证明,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中国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生态文明,就没有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全国9亿农民的共同期盼和愿望,也是最大的民生利益和福祉。据调查,近几年来,农村生态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有:资金投入不足,项目不多且单一,绿化美化“撂荒”地带随处可见。还有不少“垃圾村”和“污水村”需要进行综合整治,而且任务艰巨、难度较大,这些问题都不可忽视和懈怠。 要树立城乡“一盘棋”的执政理念。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应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健全“城乡并举、整体推进、平衡发展”的生态建设机制,坚决反对“重城市、轻农村”的片面做法,着力解决好农村生态建设滞后的问题,千方百计让农村生态建设“热”起来,与城市齐头并进、协调发展,不断开创农村生态建设的新局面。 要不断加大农村生态建设投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深入农村、帮助农民因地制宜搞好生态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合理增加财政投入比例,集中向农村倾斜。同时,要不断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农村生态建设资金需要,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要突出“思想帮扶”,引导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传统精神,克服“等、靠、要”的惰性思想。做到帮扶帮在“点子”上,实事办在农民“心坎”上,从而激发农民参与生态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要强化农村生态综合考评机制。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求,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切实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列为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以此来约束地方官员“重发展、轻生态”“重城市、轻农村”的短视行为。乡镇领导和村官也要进行必要的“生态考核”,对本区域的生态受损和环境污染也要担责。而且要落实中央规定的“党政同责、终身追究”制度。 要深入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教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必须依靠法治保驾护航,把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贯穿于整个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各地要面向农村,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大张旗鼓地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全民生态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让新时期的生态理论和理念入心入脑、化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在农村乃至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个个保护城乡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对肆意破坏生态资源、制造环境污染、危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种种不法行为,要敢于斗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农村生态安全,巩固和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切实让广大农民群众分享改革与发展带来的福利。 (作者: 许贵元) (编辑: 杨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