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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的意见

媒体:原创  作者:江西林业科技网
专业号:江西林业科技网 2012/5/27 13:15:58
【发布日期】20060123
【法规名称】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的意见
【时效性】有效
【地区部门】江西
【颁布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20051204
【实施时间】20051204
【法规分类】地方政府规章
【文号】赣市府发[2005]104号
【法规全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5]1号、赣发[2005]1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及《赣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纲要》,培育壮大花卉苗木产业,大力促进我市花卉苗木产业跨越式发展,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发展思路和目标
  1、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的重要性。花卉苗木是一项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是我市着力加强的四大农业主导产业之一。随着新一轮花卉苗木产业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和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花卉苗木产业的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和广阔空间,我市是发展花卉苗木的优势产区,已进入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花卉苗木产业跨越式发展,对于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必须增强产业扩张与转型升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将花卉苗木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大力促进其跨越式发展。
  2、发展花卉苗木产业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效益为核心,以科技进步为保障,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突出优势产业区和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重点,按照“品种特色化,布局区域化,产业规模化,生产标准化,服务社会化”的发展思路,迅速扩张产业规模,全面提高花卉苗木产业生产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强力推进花卉苗木产业的大发展。
  3、花卉苗木产业的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花卉苗木面积突破15万亩,力争达到20万亩,实现总产值30亿元以上,占种植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20%,其中2005年发展面积达到4万亩,从2006年开始每年新增2~3万亩以上。通过5年建设,确立花卉苗木在我市农业中的主导产业地位,成为对接长珠闽中国内一流特色的生产基地与市场中心。
  二、突出发展重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优化产业布局,着力建设优势产业带和产业园区。各地要依托资源、区位优势和社会经济合理分工,把着力点放在培育优势产业、特色产品和特色花卉产业园区上,避免结构雷同和低水平重复生产。在区域、资源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的主产区,建设一批重点(专业)乡镇、专业村。花木园区要创新管理体制,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构筑花木企业集聚的发展平台,建成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要创新土地、山地流转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著名花木生产企业到我市联办产业园区(基地)。大余、龙南、潭东、兴国、瑞金五个优势产区要分别率先建成5000亩以上的连片花卉苗木产业园区,通过产业园区建设带动323、105国道优势产业带形成。
  2、优化产品结构,重点发展地方特色的乡土品种。花卉产品的结构调整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比较优势,在巩固现有生产优势基础上坚持盆栽花卉和园林绿化植物并举,适度发展切花切叶和草皮植物。盆栽花卉重点发展金边瑞香、富贵籽、虎舌红、杜鹃等优势盆花与赣兰、蝴蝶兰、竹盆景等盆花,引进生产新优品种,订单生产花坛租摆花卉;园林绿化植物重点发展大规格、抗逆性强、地方特色明显的乡土植物以及彩叶植物、造型植物与新颖性品种,发展木槿花、山茱萸、金银花、甜叶菊等市场需求好的食用、药用花卉。延长产业链,加快培育发展花卉种子种苗、专用肥、栽培基质、包装、花盆等配套产业。
  三、强化科技创新,大力提高科技含量
  1、完善科技创新与推广体制。建立新型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有效促进科技与生产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科技人员和企业家、农民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结合。大力扶持龙头企业、科技企业与省内外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究与开发,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各类企业开展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品种研发,引导和推动企业成为花卉苗木产业技术创新主体。重视花卉苗木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创造良好的用人机制。加强公益性技术推广机构与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花木技术推广体系,花卉苗木重点县(市、区)应建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重点乡镇要定编1-2名技术干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公益性技术推广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2、加快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开发与推广。实施种子种苗工程,规划建设赣州特色花卉苗木良种繁育中心,加强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评价利用研究、驯化和选育,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推广优质特色新品种,推进育、繁、供一体化经营。大力推广容器育苗、组培育苗、无土基质栽培等技术,研究、制定和实施产品质量标准与生产技术规程,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农民适应标准化批量型的生产能力。大力实施插花员、园林工等持证上岗制度,通过职业技术培训,普及推广花卉科技知识,提高花农的科技素质。
  四、大力开拓市场,推进花木产业化经营
  1、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流通体系。大力培育交易市场,搞活花卉苗木产品营销。加快市花卉苗木交易拍卖市场和链接城市社区的零售网点建设。新建大余、龙南、兴国花木产地专业市场,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市场服务功能;大力鼓励龙头企业到省外建立销售网点与注册花卉商标,做大花卉品牌。市将分期在广州芳村、北京、上海建立赣南花卉展示展销窗口,进一步拓展内、外销售渠道;加强花卉苗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赣州花卉苗木”信息网,覆盖产销区域,发展网上交易;加强花卉苗木的流通服务,市、县各级要积极参加、组织开展各类花卉展示展销与花卉苗木博览会、推介会,开展插花花艺比赛和“年花花王”评比,引导花卉消费。
  2、培育壮大市场营销主体。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贸易型龙头企业,引导和鼓励花卉苗木企业与农民建立购销关系。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生产与流通的专业化分工机制,鼓励发展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经纪人等中介组织,培植代理商队伍和营销公司,形成多元化流通主体,全面提高花卉苗木产业的市场营销能力。充分发挥花卉协会的行业代表、行业协调作用,加强与发达地区、主要销售地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合作与交流,建立产业预警机制。
  3、建立信息共享和订单生产或招标采购协调机制。农业、林业、水利、园林、公路、设计等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或信息发布体系,定期发布市内花卉苗木产需信息,搞好市内建设的设计、生产、需求衔接,激活市内消费。城建园林工程(市政),林业工程,防洪工程,公路、铁路绿化工程等要与花卉苗木生产企业联动发展,吸纳本地花卉苗木进入园林绿化市场,对所需花卉苗木实行市内订单生产或招标采购,促产促销。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产业政策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切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已经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及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政策,建立和完善扶持花卉苗木产业龙头企业等产业化经营组织的政策措施。对兴建花卉苗木产业附属设施和管理用房的免缴各项规费;对在本地采集除国家规定保护树种外的花木良种资源的培育,林业部门要从优办理采集证和准运证;经营者在办理花木出县、市手续时,农业、林业部门要减免部分检疫费,并简化办理相关手续;鼓励扶持花木生产大户,对种花卉50亩、苗木200亩以上的生产型大户(含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及种子种苗繁育大户纳入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管理,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并在税收、信贷、用地、出口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花卉协会组织开展的花卉展示展销活动,城管、工商等各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为展示展销提供支持,并免缴各项规费;对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制定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给予一定的补贴和资助。
  2、切实增加对花卉苗木产业的资金投入。市、县(市、区)都要设立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基金。市从2006年开始每年在市本级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花木产业发展资金,各县(市、区)也应将花木产业发展资金纳入预算,尽力予以安排;要加强对花卉苗木的科技创新投入。市科技局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支持花卉苗木科技研发项目攻关;要把花卉苗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国土储备总体规划,合理调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和以工代赈等支农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花卉苗木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金融部门要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加大对花木产业的信贷资金投入。农行、农村信用社要把握实际情况,减化信贷手续,加大信用担保贷款力度。
  3、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将花卉苗木生产纳入对县(市、区)年度考核内容。市委、市政府将每年对县(市、区)发展花卉苗木产业进行目标考评,对完成考核目标任务好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花木企业和生产、流通大户、科技人员给予奖励;加强对基地建设的奖励引导。基地化面积达10000亩以上县(市、区),2000亩以上乡镇或500亩以上行政村均可向市农业产业建设领导小组提出花卉苗木产业园认定申请,凡取得市级产业园区建设认定的,市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扶持;加大对花卉苗木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凡在产业带或产业园区内每引进一家投资500万元以上花卉苗木生产或经营企业,经农业部门核定,由市、县政府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并计入招商引资项目考评。
  4、切实加强对花卉苗木产业的领导。各地要把发展花卉苗木产业摆上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现农民增收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市成立花卉苗木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领导担任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产业规划、生产组织、协调服务及考核奖励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和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全市花卉苗木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00五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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