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需布好“天罗地网”
媒体:中国林业新闻网 作者:内详专业号:朱峰
2015/8/27 17:19:42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共分六部分二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作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据8月12日新华网)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耳目与基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没有科学准确的监测数据作支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越快,越离不开牢固的监测基础。 此次出台的《方案》明确指出,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要坚持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这也表明,长期以来备受关注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将大刀阔斧地展开。 近年来,随着公众生态意识的日益增强,环境监测网络也在逐步完善。到目前为止,我国环境监测开展了近40年,环境破坏和污染靠“眼睛看、鼻子闻、耳朵听”的窘境早已改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及各类监测信息的发布也已较为完善。比如,全国林业系统针对森林资源、森林防火、湿地资源、林业有害生物等方面建立健全了监测体系,并实时发布监测信息。全国环保系统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建成了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质量监测网,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按照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开展了包括PM2.5在内的6项主要空气污染物监测,并实时发布监测信息。同时,水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完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了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和土壤环境质量专项调查,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和颗粒物源解析工作全面展开。 此外,国务院水利、国土、林业、海洋、农业、气象等部门也根据管理需要建立了相应的监测网络,开展了生态、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土壤等领域的监测。正如专家所说,经过40年的发展建设,环境监测工作实现了从手工到自动、从粗放到精准、从分散封闭到集成联动、从现状监测到预测预警的全面而深刻的转变,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然而,另一方面,也应看到,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还存在网络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部门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布局、标准规范与评价方法、信息发布不统一,数据缺乏可比性,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影响了监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政府的公信力。 事实上,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的部署,正是基于当前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难以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的现状。 如《方案》提出,将“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依法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等,这些规定为解决有关部门之间、地方之间以及地方与中央之间监测数据集成联网与共享不足、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渠道不统一等问题提供了条件。同时,为了突出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方案》还要求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定期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 可以说,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改革,围绕影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突出问题,强化监测质量监管,落实政府、企业、社会的责任和权利无疑是当前首要任务,并且还应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分析,实现生态环境监测和监管有效联动。 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的依据。而保障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建立起有效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机制,才能够从制度层面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从而跟进后续的监管与治理,以推动我国生态文明的建设。当然,这其中有个前提,就是首先必须认识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重难点,比如测什么,谁来测,怎么测;如何细化监测指标;各方权责具体有哪些;怎么解决好技术和队伍的问题等。同时,如专家所言,还应尽快出台环境监测条例、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管理办法、国家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使各项改革的举措固化为法律和制度,使改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扎实推进。如此,才能将这项工程从美好的顶层设计真正落到实质建设。 (作者: 温雅莉) (编辑: 杨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