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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南矶湿地,新建区检察院在行动

媒体:人民网>>江西频道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6/4/20 6:35:05

4月13日,新建区检察院李世峰副检察长一行,会同新建区渔政管理局一道,来到鄱阳湖南矶水域进行湖面巡逻,当场查获非法捕捞渔船3艘,放生鱼虾3000余尾,督促公安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1人。

3月20日至6月20日,中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进入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然而,在禁渔期间,仍有船只在禁渔水域涉嫌非法捕捞。为督促渔政部门履职,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新建区检察院李世峰副检察长带领反渎局干警一行,与渔政执法人员一道,来到鄱阳湖南矶水域进行法律宣传和湖面巡逻。执法人员发现两艘非法捕捞龙虾的渔船,检察官和渔政管理人员一同对涉事船主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及时放生了龙虾,并接受渔政部门相关处罚。随后,执法人员又发现另一艘非法捕捞船只,船主态度嚣张,取刀对抗,暴力抗法。通过周旋,执法人员将该船只扣押在渔政执法船旁边,经初步查看,渔政执法人员发现非法捕获的龙虾有三大袋、三大筐,约200余公斤,当执法人员准备进一步查看船舱时,船主冲上执法船,推开渔政执法人员,解开锚和缆绳,强行开走渔船。

新建区检察院组织渔政、南矶乡政府等部门召开现场会,商讨应对措施:将相关情况通报至水上公安,要求公安部门及时介入调查,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依照相关法律追究嫌疑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渔政部门近期处理的非法捕捞案件进行全面整理排查,将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买卖,保护南矶生态持续发展;要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打击。渔政部门要加强巡查,严厉处罚,及时通报相关案情。检察机关要主动对接,及时发现刑事案件的线索。公安机关要协助调查取证,彻查非法捕捞鱼虾的流向。政府要加强宣传教育,正面引导,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在检察机关的监督协调下,公安干警于当晚赶赴南矶乡调查处理,对因涉嫌妨害公务的当事人邱某依法实施刑事拘留;对涉嫌妨害公务情节轻微的邱小某实施治安拘留处罚,有力震慑了此类非法捕捞行为。(邓永光)

供稿:新建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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