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干部“三不一乱”是治本之策
——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之体会
(2024年8月26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决定》既指出了我们当前诸多问题的症结所在,我把它简称为“三不一乱”,又提出了解决“症结”的有效良方,我把它简称为“防治机制”。应该看到,我国现有“行政编制”内公务人员800多万人,“事业编制”内人员3000多万人(包括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决策咨询机构等等),不管是“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都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维护和保障国家机器和经济、社会秩序健康有序运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三不一乱”问题也应该涵盖“事业编制”人员。如果“三不一乱”问题不解决,任其发展下去,后果真是不堪设想,这决不是危言耸听。着力解决“三不一乱”问题既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
“三不一乱”是当前诸多问题的症结所在。何谓“三不一乱”?可不可以这样理解:不作为,就是不主动,也就是思想和行为缺乏主动性,不主动思考问题、不主动解决问题,面对上级指示和要求也是被动应付,走过场、搞形式、重“留痕”;不敢为,其实质就是不担当,求平稳、怕担责,在“不干事没有事、干事多了会惹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支配下,见到问题绕道走,遇到难题推诿走,表态决策畏首畏尾、优柔寡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明哲保身,当“太平官”;不善为,就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又怎么做,经验不足,能力不够,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只会照本宣科,一读而过,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善于把上级精神与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相结合,缺乏创造性,死搬硬套、唯上唯书;乱作为,就是不讲规矩,不依规依纪依法办事,我行我素、随心所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两面人”、行利已事。“三不一乱”是一个相互联系、逐步演进的“症状体”,不作为、不敢为属于思想意识问题,是缺乏责任心、进取心和使命感的错误表现,意识决定行为,因而它是不善为、乱作为得以产生的思想认识基础;不善为属于能力水平问题,是一个可以改变和提高的“症节”,只要有责任心、进取心和使命感,能力和水平就会在学习中进步,在实践中提升,反之则会向乱作为演变;乱作为是三不一乱“病症体”发展到最后的“毒瘤”,影响至深、危害极大,它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扰乱社会公平正义和市场环境,严重破坏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严重腐蚀党的执政根基。“三不一乱”有许多表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本本主义,群众反应强烈的医疗腐败、教育乱象、执法不公,在干部使用上任人唯亲、选人用人失察失职,在发展经济上搞短期行为、虚假政绩(假数字、假增长、假报道,听着动人但百姓无感等),地方债务居高不下、恶性循环、长期无解,网络反应的诸多社会热点问题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都与“三不一乱”有关,都可以从“三不一乱”中找到其产生和存在的根源。这是为什么?因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政策的制定者,也是政策的执行者,还是是非对错的裁定者,毫无疑问,他们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主体,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如果在他们身上有“三不一乱”问题,并不能得到有效解决,那么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又如何体现?为人民服务、人民至上的宗旨和理念又如何实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方略和要求又如何落实?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又如何保障?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也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的干部都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是干部身份,另一方面他来自人民又存在于人民之中,应该经常转换一下角色,换位思考,多从人民的角度去反思自己:人民在企盼什么、需要什么?我们应该为人民做些什么?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可以说是切中要害,值得我们认真学习、认真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根治“三不一乱”,应坚持“防范”与“纠治”多措并举。《决定》指出:要解决“三不一乱”问题,就要“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我理解就是要从工作机制上把“防范”和“纠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从而逐步使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变为:好作为、勤作为、敢作为、善作为,使我们的干部队伍真正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防范”和“纠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需要上下一致、各方配合、心力协同、主动自觉、立改立行。下面主要从两个方面提点建议:一是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会共事、不坏事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对那些政治立场坚定、个人品德纯洁、工作能力优良的干部,对其工作上的失误、方法上的欠缺、性格上的弱点应给予包容、宽容,多给他们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的机会。从某种意义上说,干事就是触及问题、解决矛盾,难免会触碰某个人或某些人的利益,上级组织和领导对用心尽力干事、敢于动真碰硬的干部应旗帜鲜明的给予鼓励、支持和保护,对嫉贤妒能、热衷告黑状、甚至毫无根据的造谣诽谤者应理直气壮的给予坚决反对并果断依纪依法处置。真正让干事的干部有安全感、有市场、有气场,干事放心放手、安心开心、不会寒心。同时,对那些有“三不一乱”表现的干部要区别不同性质和情况,该批评的批评,该教育的教育,该诫勉的诫勉、该调离的调离,该开除的开除、该撤职的撤职,对因乱作为而造成恶劣影响的该法办的法办,以此倒逼干部勤学、实干、敢为、自律、善作善成。目的也是为了挽救德才表现不佳的干部,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和“优胜劣汰”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二是完善科学的考察考核方法和标准。“三不一乱”定性容易定量难,如果不细化、量化、规范化,在具体考察考核中,就容易造成理解上的不统一,执行上的不一致,甚至会导致认识和操作上的随意性。这里主要就考察考核方法说点看法,对干部的考察考核除了述职述廉和评议、组织个别谈话、大会集中测评等方法外,还应该增加在无监控器、无人值守的环境下设置个人无记名测评表投放点,让参与测评的人最大限度地、没有任何顾虑的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对主要领导干部的测评还应深入所辖区域内进行暗访,了解社情民意,从普通群众那里听真话、实话和心里话。大量事实证明,选准选对了“一把手”,对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风气、面貌等都有决定性意义,就能实现人民群众所期盼的“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对领导班子成员也可以就其分管的工作领域找干部群众随机了解,听取意见,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判断。通过上述方法,尽可能做到评价干部全面客观,尽可能避免因主要领导的个人好恶评判干部的优劣和决定干部去留,因主要领导的个人意图而影响测评导向,也避免出现测评中的“关系票”、“人情票”,使干部的考察考核更趋客观公正,使测评更贴近实际和民意。领导选好了、干部用好了、队伍纯洁了、机制健全了,“三不一乱”自然就无从生根,更无法滋长。
当然,防范和纠治“三不一乱”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有紧迫感又要注意稳妥性,既要有长期性的准备又要有阶段性的突破,既要注意调动广大干部干事的激情和干劲又要防止因“纠治”过度使客观效果适得其反。
我也说两句 |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
主办单位:江西省林业科技培训中心 运营:江西林科网
京ICP备05067984号-13
基于E-file技术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