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放生等于“害”生
媒体:中国林业新闻网 作者:内详专业号:朱峰
2016/4/29 16:48:22
4月9日下午,记者从北京怀柔区园林绿化局获悉,针对有村民反映汤河口村一些狐狸进入村庄咬死家禽一事,森林公安部门经过调查发现,村民发现的蓝狐和貉,系人为放生,总数约300只。目前已经发现并处理蓝狐和貉80余只,其中一部分已经死亡。(据4月10日《北京青年报》) 当下,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从这点来看下,有“放生客”放生数百只狐狸等野生动物,也是一种善举。问题是,由于其放生选址不当,不仅导致一部分野生动物死亡,而且大量野生动物进村入户,捕食鸡鸭等家禽,祸害村民。特别是,这种盲目放生行为,除了给动物带来灾难,也给生态环境带去了隐患。可以说,这次放生行动,已经演变成了一种严重扰民行为。 野生动物,有的看起来十分可怕,有的还伤人,但都是人类的朋友。野生动物为保护农业、林业和人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然而,随着人类对自然界的大规模开发,给野生动物的生存带来极大的威胁。城市扩张、森林破坏、湿地缩减、环境污染、乱捕滥猎、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等现象,使野生动物资源遭受严重破坏,许多珍稀野生动物数量在不断减少,有的已到了濒危灭绝的地步。可见,对野生动物加大保护力度,时不我待。 然而,保护动物,也要采取文明科学的方式,将数百只野生动物集中放生于一个居住人口的山村,显然是将好事办成了坏事。由此,也暴露出这些“放生客”对野生动物、生态知识十分缺乏。要知道,不少野生动物喜居阴蔽、潮湿、人迹罕至、杂草丛生、树木繁茂的地方,尤其是,它们喜居人迹罕至的地方,既是对人类的敬畏和尊重,也是双方和谐相处的一种姿态。相反,将数百只野生动物放生于一个小山村,非但不利于它们的生存和繁衍,也给当地村民带来了困扰。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水土不服,或没有食物,或人为捕杀,致一部分野生动物死亡,使放生野生动物的善意,荡然无存。 可见,野蛮放生,实际上是一种变相杀生。若想保护好野生动物,首先必须熟悉和了解它们的生活习性,避免盲目放生,给它们带来二次伤害。特别是,与其放生野生动物,不如停止对野生动物的捕猎、圈养、甚至杀戮。要知道,善待野生动物,就是善待人类自己。在一个文明社会,我们不能再听任这些受到法律明文保护的野生动物,被囚禁在阴暗的笼子里,失去了原有的习性,没有了生气,或者成为人类的美味佳肴。只有让野生动物在大自然更加自由、健康、快乐地繁衍生息,才是对它们最好的保护,也是人类最好的选择。 (作者: 张西流) (编辑: 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