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我市有17个国有林场,均为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处于砍树发工资的境地;在全市封山育林禁止林木采伐后,林场举步维艰,资源培育投入不足,发展缺乏应有的活力。改革至今,原有的17个国有林场整合重组为10个公益型生态林场,分布在4个县(区),其中湘东区3个,芦溪县3个,上栗县2个,莲花县2个;全市国有林场森林总面积为106.63万亩,其中国有林面积19.19万亩,联营林面积80.94万亩;森林总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574万亩的18.58%,占全市林地面积396.92万亩的26.86%。 为有源头活水来。改革后,萍乡国有林场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得到初步改善,林场森林资源管护得到加强,林场干部职工成为改革的直接受益者,真正实现了生态和民生双赢。
“创新实干抓落实”成效明显
2011年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市、县(区)两级政府均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李小豹在担任市长期间亲自与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国有林场改革责任书,并多次明确提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完成任务,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如期完成并富有成效。市长李江河在担任市委副书记期间多次深入国有林场进行调研督导,摸清各林场在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难点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分管副市长聂晓葵在改革期间跑遍了全市所有的国有林场,摸清了各林场的底细,针对各县区国有林场的不同情况,在每个县区分别召开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展会议,主持召开了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协调会。今年3月以来,市委书记李小豹和市长李江河又对国有林场改革后的发展作出了明确的指示。同时,省林业厅和相关部门非常关注、关心、支持萍乡国有林场改革,省林业厅厅长阎钢军等领导也多次来到萍乡调研指导改革试点工作。
多年来,按照“以人为本、转型定位、稳定发展、解决社保、化解债务、整合资源、做大做强”的总体思路及基本原则,我市紧紧围绕“定性定编定经费、机制创新、职工社会保障、分离办社会职能、森林资源管理、富余职工安置、社会稳定、筹集和使用改革资金、加强基础建设”等九个方面全面深化改革,圆满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期间没有发生任何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也没有发生职工赴京、省市上访事件。 同时,莲花县作为全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被抽检的5个县(区)之一,代表省政府于2015年11月以高分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组的验收,获得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今年4月,湘东、芦溪、莲花3县区均获得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先进县(区)殊荣,有5人获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先进个人称号。今年,《人民日报》、江西卫视等主流媒体先后对萍乡市国有林场改革后转变经营方式、创新经营机制等进行了正面宣传报道。5月30日,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国有林场改革处处长管长岭到我市调研工作,对我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定性定编定经费”稳定人心
根据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要求,改革后10个公益型生态林场经费预算全部纳入了县(区)财政,重新核定了机构和编制数:湘东区3个林场定性为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编制数65个;芦溪县3个林场定性为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编制数106个;上栗县2个林场定性为二类事业单位,核定差额拨款编制数25个;莲花县2个林场定性为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编制数20个,并解决了从林场调离40个职工到县林业局的编制。各林场全面落实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度,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全部签订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从原林场中返聘的护林人员也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书》,为职工解决了后顾之忧,为林场发展卸下了包袱。为进一步加强改革后林场管理,各林场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制度,做到人员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带动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4个县(区)已全部将公益型林场人员及森林管护专项经费从2015年开始纳入到财政预算,确保了收支两条线财政管理体制落实到位。同时市、县(区)两级财政也安排了专项改革资金化解债权债务,加大了对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
对林场聘用的合同职工,政府实行生态公益型林场生产性用工购买服务形式,建立起新型的劳动关系;同时对富余职工,通过买断、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内退等方式进行分流安置。
特别是在特殊工种的认定上,在市、县(区)两级人保局、林业局的共同努力下,有336人办理了特殊工种身份,维护了职工的合法利益。
“建房修路买社保”共享发展
中央和省级财政共下达萍乡市国有林场改革补助改革资金3733万元。按照改革精神要求,我市全部用于缴纳国有林场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已清缴历年来拖欠和未参保的职工社保费用,确保了国有林场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了100%,为职工解决了后顾之忧。 2010年以来,我市争取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2091户、改造补助资金4792.26万元。截至目前,已有1575户职工入住,实实在在地解决了职工住房难、买房难的问题。同时各县(区)从财政上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国有林场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了林场的面貌、职工生活、办公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让国有林场全体干职工真正享受到改革成果。
“护林增绿兴产业”后劲十足
以国有林场改革为契机,全市各林场对历年来森林资源培育、采伐利用、森林资源清查、作业设计等相关森林资源档案资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2015年按要求及时完成了国有林场备案登记工作;全面实施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明确管护内容,强化管护措施,细化管护职责,真正让林场职工做到管好林、护好林、育好林,形成了“森林管护、人人有责”的新局面。
全市全面实行封山育林后,对依赖“木头财政”的林场来说,无疑是掐断了林场的“生路”。封山后,职工工资、营林造林、病虫害防治等经费从何而来?各林场改革创新多种经营机制,结合自身特色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经济,促进林场增效、职工增收。湘东区财政给予林场护林人员适当的工资和山林养护经费财政补差,同时鼓励林场职工创业,林业部门以借的名义给付每个分场一定的创业基金。湘东区源湴林场已建成2个林下养殖基地,发展山羊、蜜蜂和禽类养殖,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取得较好的效益;五峰林场利用碧湖潭国家森林公园五峰及界头景区开发徒步健身线路、建设高空滑翔伞基地和竹笋两用基地,发展森林旅游成效显著;小坑林场鼓励职工合作经营,采取种养结合发展药材种植和牛羊养殖规模经营。芦溪县玉女峰林场源南分场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休闲旅游,到该地休闲、度假、徒步人员逐年增加,带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银河分场引进了豚鼠养殖和茶叶种植;南坑林场打造万亩杜鹃基地,吸引游客观光。目前,我市国有林场职工利用森林资源开辟创收途径,工资加上创业收入,日子过得美滋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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