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农业科技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这不仅体现了中央政策在农业科技改革发展方面的连续性,更加凸显了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即从之前8个一号文件加强研发、提高创新、加快转化、强化支撑等不同阶段的不同侧重,升华到今年一号文件聚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人才教育培训于一体、同步推进的系统集成。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更需要注重五个结合。
创新效果与政策效果结合
农业的公益性较强,农业科技事业,农民自己更是无力承担,即使在发达国家也是如此。
同时,国家在农业科技方面的投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重大,当年投入不仅对当年发挥作用,而且会在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持续发挥作用,具有累积效应。这不同于价格保护、税收减免、收入补贴等方面的支持,这些保护和支持都具有及时性和立竿见影的效果。
贯彻落实一号文件,应将农业科技创新的累积效果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及时效果紧密地结合起来,在进一步发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及时效果,充分调动农民、农场、企业等主体生产积极性的同时,尽力发挥农业科技创新的长期累积效果,确保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要素投入与要素贡献率结合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离开要素投入,难以确保农产品的产出,因而保障要素投入是前提。在此基础上,依靠科技进步则是关键,即农业技术效率的提高对于农产品增产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以粮食为例,改革开放以来,粮食单产从每亩168.5公斤提高到2011年的344.4公斤,总产量由3000多亿公斤增至5712亿公斤,农业科技进步在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数据显示:全要素生产效率对于粮食增产贡献70%左右。
定量分析2004~2009年间我国粮食产量增长率4.43%不难发现,各种投入对粮食产量的总贡献为26.5%,总要素生产率提高的贡献则高达73.50%。
在未来投入水平很高、耕地面积有限、劳动力持续转移的情况下,我国农产品产量的增加更需坚持保障要素投入与提高全要素贡献率相结合的道路。特别是要依靠加快科技进步,坚持依靠科技提高单产的发展道路。
科技创新与基础设施建设结合
今年一号文件提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2011年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八连增,农业科技功不可没,其中粮食单产增加对总产提高的贡献率达到85.8%,而提高单产主要靠科技。
农业增长的科技贡献率在2011年达到53.5%,尽管低于发达国家70%~80%的水平,但仍表明我国农业生产已经到了更加依靠科技发展的阶段。
因此,在突出农业科技创新的同时,需要注重与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再先进的技术,如果离开高产稳产基本农田这一基础,其增产作用也不会充分发挥;反之,好田离开技术支撑,也难以实现高产高效。2001年以来,我国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2亿多亩,增加耕地4200多万亩,保证了耕地面积基本稳定,保障了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未来,宜坚持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强化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增强投入、稳定机制、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同时,把建设10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作为国家重大工程,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
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结合
针对当前地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线断、网破、人散”的突出问题,“最后一公里”已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瓶颈。有研究表明,目前我国每年登记的农业科技新成果达3000余项,但转化率仅40%左右,仅为发达国家转化率水平的一半,大量停留在实验室的成果阶段,造成农业科技资源的严重浪费。
强调农业科技创新与研发成果的推广应用相结合,实践中亟待将科研系列与推广系列制定有差异的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考核机制、保障机制,确保研发系列出成果,推广系列能将研发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特别是借一号文件提出的“一个衔接、两个覆盖”的东风,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使成果直接服务于生产,让成果迅速进村入户上田头。
宏观指导的全局性与微观实践的具体性结合
今年一号文件就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切实保障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提出要求,这对农产品市场供求的大局至关重要。
具体实践中,须坚持宏观指导的全局性与微观实践的具体性相结合的原则。对于除自然风险外同样面对市场风险的农业行业,政府作为“守夜人”,用“看得见的手”弥补“看不见的手”的局限性,重点在于定规则、保秩序、提供服务与支持,除短期的多种措施外,更需要长期的制度保障。
首先是公开、透明、及时的信息通报制度,其次是有法可依的合同制度,再次是完善的服务与支持制度,最后是严格的监管制度。
同时,也需对一定的市场自动调节功能充满信心。多年来的粮食、生猪、蔬菜等市场价格调控实践,各级政府的出发点、目标都非常好,而且取得的成效非常显著。
但不论是农民还是非农民,只要从事非自给自足的生产,都需经历兴起、成长、成熟及衰退四个不同阶段所构成的市场生命周期,并逐步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市场,如鸡蛋市场、水产品市场,都较好地反映了这个特征;反之,可能无助于市场的成长和成熟,甚或加剧市场供求及价格的波动,如近年的蔬菜、生猪等。
措施,不论如何有效,大多是一时的,而制度,才是长远的:政府制定规则,农民、企业按照规则行事,相关部门再加强监管,必要时提供服务和保障支持,可有效缓解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市场供求大幅波动的困局。
(作者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