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林科字[2010]82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中央领导近期对林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林业局、科技部《关于开展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林科发[2009]309号),结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09]71号)和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实施意见》(赣科发[2009]8号)要求,积极推动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充分发挥林业科技在现代林业建设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省林业厅、省科技厅决定联合开展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是林业改革和发展新形势的客观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充分发挥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科技推广等作用,建立科技推广激励机制,实施林业科技入户工程,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温家宝总理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服务体系必须尽快跟上,农民最需要的就是科技服务。随着我省集体林权配套改革的不断完善以及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深入推进,林农和林业企业的科技需求日益广泛和紧迫。大力实施林业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鼓励科技人员下基层,围绕当地的林业产业建设和科技需求,开展创业和服务,指导林农科学经营山林,有利于提高林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市场竞争力,实现科技兴林富民的现代林业发展目标。
(二)实施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是缓解“三农”问题的有效手段。林业在解决“三农”问题中具有十分重要而独特的作用。我省三分之二的国土面积是山地,三分之二的人口在山区,三分之二的县是山区林业县,这些地方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大力挖掘林地的潜力,是解决山区农民增收致富、带动山区经济发展的现实途径。实施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引导科技人员针对目前山区林业产业分散、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经济效益不高等制约瓶颈,领办、创办、协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于培育新型农村生产和经营主体,吸引科技、知识、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聚集,发展林业产业链,提高农民就业和致富技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实施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与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的有力科技支撑。“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特色是生态,核心是发展,首要任务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目标是科技发展和绿化崛起。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的造林地设计通道两侧、厂矿和城镇等旱、瘠、洼、污、湿等困难立地。实施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有利于发挥林业科技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突出生态特色,实现绿色崛起,有利于突出加强困难立地造林和森林经营的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从而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提供有利科技支撑。
(四)实施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是提升我省林业科技创业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今年我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通过实施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动员组织广大科技人员面向基层、面向产业、面向实际开展创业和服务,不仅能够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和科技单位学风,而且也是对林业科技成果最直接的检验,并通过生产实践密切结合实际推动科技再创新、再转化和再应用,从而对不断提升全省林业科技创业服务的水平产生重要作用。
二、指导思想与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建设”和全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突出林农、大户和企业对林业科技的迫切需求,以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建设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政策引导支持为保障,促进科技要素带动资金、人才、信息、管理等其它生产要素向山区林区和产业聚集,加速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区域优势特色林业产业发展,推动山区林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实施原则。一是突出创业,强化服务。在创业中为林农、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创业提供有效科技服务。二是着眼产业,突出特色。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把科技创业和科技服务的领域由产中向产前和产后延伸。三是立足创新,加强保障。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利共赢,保护科技特派员和林农、企业的合法利益。
三、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
(一)总体目标。实施“55851工程”,即:力争用5年时间,选派不少于500名林业科技特派员,建立8大领域林业科技特派员创业链,构建5大林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10大林业科技产业示范园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当地农民经济收入显著增长,实现科技兴林富民。
(二)具体任务。主要包括:
1、选派一批“林业科技特派员”。坚持“因地制宜、双向选择、市场导向”的原则,从各级林业科研、教学、推广、管理单位中,选择一批掌握先进科技成果科技专家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与实用技术的技术骨干作为林业科技特派员。在未来5年内,每年选派100名“林业科技特派员”,以技术入股、技术承包、定向委派和技术服务小分队等形式,力争实现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工作全省全覆盖。
2、建设一批林业科技特派员创业链。选择与林农增收关联紧密、市场前景广阔的林业重点产业,植入林业科技要素,创建林业科技创业链。重点围绕木本油料产业(油茶、油桐等)、笋竹产业(毛竹与笋用竹)、樟松产业(樟树、松树)、木材产业(陈山红心杉、杨树、泡桐、桉树等)、林业生物质能产业(光皮树等)、林药产业(樟树、广东紫珠、杏香兔耳风、红豆杉等)、种苗花卉产业、森林蔬菜与森林食品产业(香椿、芽菜、虎杖等)等8大特色优势产业,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创业项目,构建8大领域林业科技产业创业链。
3、建立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平台。围绕科技创业行动,建立完善服务平台。主要包括:建立先进技术成果数据库和专家、信息服务网络,为农村林农提供快速有效的林业科技信息服务;新建一批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试验示范林业基地,为科技特派员提供林业科技创新研究服务;围绕油茶、樟树、毛竹等特色产业,新建10个科技产业示范园区,培育新型林业科技龙头企业;实施林业标准化发展战略,加强林产品技术质量监督与管理,建立林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服务平台。
4、构建林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充分发挥林业科技特派员作用,带动科技、资金、人才、信息、管理等生产要素向林业产业集聚,推动产、学、研有机结合,并以市场为导向,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构建起具有我省区域特色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力争在木本粮油、竹林加工、林产化工、种苗花卉、经济林果、森林药材与森林食品、野生动植物开发利用等重要领域选择建立5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结合新机制,带动林业产业技术进步与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全省林业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林业厅和省科技厅联合成立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领导小组,加强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林业厅厅长担任,省林业厅、省科技厅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造林、森工、种苗、森防、科研、推广、教学和科技管理等部门的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科技处,主要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也要把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作为林业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与科技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切实把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完善培训体系,强化林业科技特派员素质。针对广大林农和林业企业对林业知识、政策、技术、信息和产业发展等多方面的迫切需求,积极开展林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增强其科技创业的本领和发展后劲,把科技特派员培养成一支精业务、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科技队伍。
(三)探索林业科技特派员利益激励机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解决科技成果与林农的结合问题,鼓励科技特派员以项目支撑、资金入股、技术参股、技术承包、有偿服务等形式,与林农尤其是专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结成利益共同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形成科技特派员创业的利益激励机制。
(四)建立健全林业科技特派员创业保障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精神,科技特派员在派出期间,其原职级、工资福利和岗位保留不变,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变动与派出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并把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业绩,作为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对于做出突出贡献的,优先晋升职务、职称。
(五)加大项目和资金的扶持力度。一是各类林业科技项目向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倾斜;二是设立特派员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创业项目;三是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特派员工作的管理;四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
(六)强化绩效考核。坚持导向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目标责任与监督评估相结合,研究制定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每年评选10位优秀林业科技特派员,予以表彰奖励,以调动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的积极性,激发创新创业热情。
(七)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气氛。省林业厅将举办“全省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启动仪式,营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工作简报、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林业科技特派员在基层和企业创新创业的典型经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良好氛围。
江西省林业厅、江西省科技厅
二0一0年三月十一日
我也说两句 |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
主办单位:江西省林业科技培训中心 运营:江西林科网
京ICP备05067984号-13
基于E-file技术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