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很多科研工作很难通过个人的努力予以解决。因而,科研团队、团队与团队之间的合作越来越重要。然而,现在国家所立的很多重大项目,虽然打着团队间合作的旗号,但是其真正起到合作效果,微乎其微,关于里面的问题,在李侠的《中国科研中的合作困境问题》有很好的描述。除了李老师指出的问题,我觉得进入中国的科研评价体系正在阻碍科研合作。
第一大阻碍,科研论文只认“第一作者”。很多大学在职称评定过程中,明确要求“第一作者”论文多少篇。一篇好的科研论文,很多时候需要一个集体共同的努力。然而,如果大家一起合作发现了某项结果,但论文出版过程中只能有一个“第一作者”,因而,谁率先写了论文,谁就拥有发言权。相反,如果没有率先写这篇论文,发表后,对个人职称评定似乎没有多大的影响。因而,如果某A有了好的想法,他会轻易的去邀请某B参与项目吗?某B如果不能撰写第一作者论文,会轻易地接受某A的合作邀请吗?
建议:职称评定过程中,在考察论文一项时,以贡献量进行考核。以一篇四个作者的论文为例,第一作者,30%贡献率;通讯作者,30%贡献率;其他两个作者按20%的贡献率计算。如果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为同一个人,他的贡献率为35%,第二作者贡献率为25%;后面两位均为20%。这样,累积计算就可以获得某一个人的学术贡献总量。在这种背景下,大家也会更加愿意参与合作,同时,也会减少把无贡献率的人加入作者名单。
第二大阻碍,科研项目只认“负责人”。科研项目的实施,项目负责人无疑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在各种评价体系中只认可“负责人”,作为项目参与成员的意义又是什么呢?如果一个项目500万,由10个人一起共同申请,而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只说项目负责人500万,对于其他成员合理公平吗?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现在副高以上职称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只能两项,如果参与项目不能用来职称评定的话,很多老师不会轻易地参与其他老师的项目,即使他们之间可以很好的合作。当然,我必须承认国内很多项目的项目人员有很多是“凑数”的,比如自然基金里面列举的研究生,项目批下来,他们或许已经毕业了。
建议:国家纵向项目申请书中,项目成员必须为教职员工,而不列研究生。这样的话,教师之间就根据项目申请时工作量大小进行金额分配。同样,在职称评定过程中,也按贡献率进行匹配。特别是其它科研项目,要突出贡献率,或者按照各自负责资金进行评定。
第三大阻碍,科研报奖成员限制。又一次提到科研奖励,但,科研奖励的危害之大除了以前所说的浪费大量“领军科研人员”时间外,还真有其它不少危害。其中,阻碍团队合作就是其中的一条典型。以下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某三个高校研究院一起承担了某项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在项目负责过程中,大家彼此有分工,最开始一起上报结果,进展良好。然而,项目结题后,大家都想方设法申报各种奖励。然而,申报过国家发明技术奖的人都知道,有明确的名额限制。对于三个高校研究院和一大堆合作企业而言,即使每个单位出两个人都远远超过指标。大家讨论来讨论去,没法一起申请。最后,A单位自己申请了该奖,但也因此,与其它几家合作单位的关系走远了。似乎,再也没有正儿八经的大项目合作了。至于奖项的危害,还可以看看“青篙素”这一成果,让一起参与的多个单位相互诋毁,实在不该。
建议:再次呼吁取消国家科技奖项。如果不能取消,就可以先改为不再有明确的限定申报人数一说,的确,这样让很多人的贡献得不到体现。
最后,还是要问是谁在阻碍中国科研合作?应该是目前国内的各种评价体系:论文评价体系、科研项目评价体系、科研奖励评价体系。如果不在这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改革的话,不要说合作越来越密切,只怕会走向团队与团队之间的相互“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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