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的非理性莫成野保“绊脚石”
媒体:中国林业新闻网 作者:内详专业号:朱峰
2016/2/1 12:15:45
2015年,“河南大学生家门口掏鸟窝获刑10年半”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公众认为,掏的是16只鸟,法院却小题大做、量刑过重。 2015年,云南森林公安破获一起非法猎捕、杀害、收购、出售大熊猫案,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大熊猫皮1张,大熊猫肉、骨头等制品若干。公众觉得,杀的是“国宝”,要求严惩凶手。 两起案件涉及的都是国家级保护动物,公众的认知却迥然不同。 笔者认为,如今,公众的非理性的认识有:象牙、犀牛角、虎骨、穿山甲片等野生动物制品的工艺价值、药用价值、食用价值被放大。非理性的消费有:象牙、犀牛角、虎骨制品动辄几十万元一件,“山珍野味”数万元每桌,象牙、犀牛角、虎骨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价格呈倍数增长,野生动物制品消费被炒作包装成“高雅消费”。非理性的人群有:野生动物制品消费群体从高收入人群扩展到普通消费群体。笔者发现,除了象牙、犀牛角、虎骨,昆明黑市的穿山甲片的价格每公斤被推升到3000多元人民币。 公众的“非理性”的认知,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屡禁不止,庞大的利益空间,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呈现国际化、集团化、产业化趋势。云南省森林公安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14年以来,云南有512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立案。云南地处缅甸、老挝、越南边界,边境线长达4060公里。云南西双版纳、德宏、普洱、临沧等7个州、市毗邻边境,有国家和省级边境口岸20个,边境通道、便道众多,15个少数民族与境外一衣带水,互市频繁。在利益驱使下,不法分子以云南漫长的边境线和茂密的原始森林为依托,境内外勾结,共同作案,形成“收购——运输——走私——销售”一条龙作业,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网络社交媒体以及无所不达的物流,成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组织的“新宠”,微博、微信的熟人交易,让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成本降低,隐蔽性增强,周期缩短。不法分子利用物流行业管理漏洞,运输手段上的精心伪装和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平台快捷的汇兑,取代了以往的现金现货交易。这些新的销售模式使警方无法整合案件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给案件侦办抓捕带来空前困难。 2014年1月,云南省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走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团伙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获涉案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制品孟加拉虎虎皮3张、孟加拉虎幼崽死体1只、完整亚洲象象皮1张……涉案价值近千万元。6名犯罪嫌疑人就是长期从越南、缅甸等地收购虎皮、虎骨、象牙、犀牛角和其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死体和制品,通过各种渠道走私至国内后出售获利。 面对频发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专家认为,拒绝消费不是保护野生动物的唯一途径,以常识为底限的“理性判断”变得尤为重要,可替代野生动物制品工艺、药用、食用功效的人工制品技术已日臻成熟,所有野生动物都应该得到关注和保护,不要让公众的“非理性”成为野生动物保护的“绊脚石”。 (作者: 杨劼 邓瑾 柴一言) (编辑: 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