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荒漠化分布
世界荒漠集中分布在赤道两侧的亚热带至温带地区,主要在南北纬各10°-50°之间。其中,自北非的撒哈拉,经西南亚的阿拉伯半岛、伊朗、印度北部、中亚到中国西北和蒙古,形成了一个几乎连续不断、东西长达13000公里的辽阔的干旱荒漠带,占世界荒漠面积的67%。撒哈拉荒漠、阿拉伯荒漠、利比亚荒漠、澳大利亚荒漠、戈壁荒漠、巴塔哥尼亚荒漠、鲁卜哈里荒漠、卡拉哈里荒漠、大沙荒漠、塔克拉玛干大荒漠十大荒漠,对全球自然、经济与社会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撒哈拉荒漠分布在北部非洲,荒漠面积为860万平方公里,横跨埃及、苏丹、利比亚、乍得、突尼斯、阿尔及利亚、尼日尔、马里、毛里塔尼亚、摩洛哥等国。阿拉伯荒漠是亚洲西南部荒漠,面积约233万平方公里,几乎占据整个阿拉伯半岛,尽管其大部分在北回归线以北,还是被视为热带荒漠。澳大利亚虽四面环海,但气候非常干燥,荒漠、半荒漠面积达340万平方公里,约占其总面积的44%,成为各大洲中干旱面积比例最大的洲。戈壁荒漠面积约130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巨大的荒漠与半荒漠地区之一,绵亘在中亚浩瀚的戈壁大地,跨越蒙古和中国广袤的地域。巴塔哥尼亚荒漠位于南美洲南部的阿根廷,面积约67.3万平方公里。鲁卜哈里荒漠占据阿拉伯半岛约1/4,覆盖了整个沙特阿拉伯南部地区和大部分的阿曼、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及也门领土,地处亚、非、欧相连的特殊带。卡拉哈里荒漠亦称卡拉哈里盆地,是非洲中南部的主要地区,几乎占据了博茨瓦纳全部、纳米比亚东部的1/3以及南非开普省北部,在西南部与纳米比亚的海滨荒漠连为一体。塔克拉玛干荒漠位于中国南新疆塔里木盆地,为沙质荒漠,整个荒漠东西长约1000公里,南北宽约400公里,总面积35.73万平方公里,是中国境内最大的荒漠,也是全世界第二大的流动沙漠。
除了十大荒漠之外,各大洲还分布着一些较小规模的区域性荒漠,它们具有大型荒漠的干旱、少雨、土地裸露、多风沙等基本特征,也同样强烈影响着当地的自然与社会经济发展。
在我国,荒漠化土地主要分布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山东、河南、海南、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08个县(旗、区)。其中,风蚀、水蚀和冻融荒漠化分别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69.82%、9.73%和13.86%,盐渍化土地面积占6.59%。
荒漠化的起因与后果
荒漠化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干旱、洪水、风蚀、水蚀等自然因素和过程均与气候变化密切相关,是造成荒漠化的重要力量,人为因素是造成现代荒漠化的根本原因,人类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是形成荒漠化的现实驱动力。全球荒漠化蔓延严重的国家,土地利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过度放牧,破坏植被,干扰植物群落,尤其在干旱年份和洪涝季节;砍伐破坏林木,造成植被群落退化,盖度减小,土壤侵蚀;盲目开垦并撂荒,致使生态系统稳定性在干旱季节频繁受到破坏;不合理的灌溉制度包括乱建水库、盲目修建灌渠,均不同程度引起土壤盐渍化、土地退化以及内陆河下游干涸。脆弱的干旱土地生态系统仅能承受有限的开发,一旦超出生态极限,短期内即会导致生产力下降,长期则将给人类带来灾难性危害,其危害程度不亚于火灾、地震、旱灾、洪涝等带来的灾难。无节制的人口增长同样是引起土地退化和荒漠化的重要原因。
全球1/3的干旱区处于荒漠化边缘,困扰着100多个国家的9亿多人口,荒漠化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420亿美元。全球大规模的荒漠化集中出现在非洲和亚洲,这两个地区拥有地球总人口的74%。在非洲,撒哈拉荒漠的北移,致使非洲大陆北部国家的人们生存空间缩小。从撒哈拉荒漠以南,非洲稀树干草原以北,大西洋沿岸到埃塞俄比亚高原西麓之间的呈东西带状分布的广大地区,是西非荒漠草原。在这里,农业和牧业相互交叠。从西部的塞内加尔和毛里塔尼亚到东部的苏丹、埃塞俄比亚和索马里,大量增长的人口和家畜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使越来越多的土地变成了荒漠。
日本地震、火山、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频繁,这些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往往随之形成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土砂灾害,土砂灾害直接威胁着当地民众的生命财产及生产、生活等。
蒙古国伴随人口密度的增加和定居化程度的提高,对草牧场长期超强度利用,导致大约70%的草场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和沙化,700多个湖泊干涸,尤其是最近几年来,土地沙化速度显著加快。
中亚地区随着不断增长的人口压力、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以及咸海水位不断下降,土地盐渍化、贫瘠化、极度干旱化以及地表植被退化趋势日益严重。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由于过度放牧和长期使用传统的方式灌溉,一些地区土壤次生盐渍化严重,加之过量使用河水,使得湖泊面积锐减,湖泊调节气候的能力下降,再加上过度开垦,导致土地荒漠化加剧。
伊朗植被稀少,沙尘暴已经淹没了村庄,覆盖了牧草地,家畜遭受饥荒而死亡。人们被迫背井离乡。以色列南部地区主要为极度干旱的内盖夫荒漠,以风蚀荒漠化为主;中北部以水蚀荒漠化和冻融荒漠化为主;西部地中海沿岸平原和最北端靠近叙利亚和黎巴嫩的小部分,均以盐渍荒漠化为主。
在巴基斯坦,由于气候特别干旱,地貌的风力过程非常活跃,加上人类过度开垦、过度放牧、樵采破坏天然植被、河流变迁、交通路道修建等对地表的破坏,造成塔尔地区荒漠化加剧。
马里、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埃及、纳米比亚和南非等非洲国家荒漠化的基本动因,是持续的干旱、严重风蚀、过度开垦、火灾、采矿、毁林、殖民地行为和人口持续增长。
美国的荒漠干旱区和半干旱区主要分布在西部,荒漠化类型主要有风蚀荒漠化、水蚀荒漠化、草场退化、土壤盐渍化等,荒漠化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6,土壤侵蚀遍布50个州(不包括阿拉斯加州),西部17个州尤为严重。
巴西大约有5800万公顷的土地受到影响,主要集中在东北部地区,因荒漠化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高达3亿美元。与巴西相比,具有更大规模的干旱和半干旱土地的墨西哥也变得更加脆弱,农田土地的退化每年导致70万墨西哥人前往附近的城市或美国寻找新工作。
欧洲近1/3的肥沃土地受到荒漠化的威胁。在中欧、东欧和南欧的部分地区,一些河流干涸,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土地荒漠化已经非常严重,甚至无法继续为当地居民提供足够的食物。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土壤侵蚀、气候变化、土壤酸化、人口日益密集及土地过度耕种。
澳大利亚的荒漠化,不仅源自干旱的内陆气候,土壤侵蚀和过牧也是主要原因。由于过牧和牧场管理不善,大片牧场、草原、灌丛地变成了贫瘠的荒漠地。过去可自由放牧的区域有超过50%的面积目前已经开始沙化,植被盖度减少,风蚀、水蚀严重。另外,大规模的矿业开采,也加快了土地荒漠化。
国际防治荒漠化实践
国际上防治荒漠化的成功模式有3种类型:一是政府主导型,典型国家有美国、加拿大、德国和罗马尼亚;二是科技主导型,典型国家有以色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印度;三是产业主导型,典型国家有澳大利亚、埃及和伊朗。
政府主导型:荒漠化治理是宏观性问题,单靠某些个人、企业、组织,不可能解决好。美国政府在防治荒漠化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主导作用,宏观上控制生产,对土地进行保护。联邦政府颁布一系列政策法令,各州也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土地开发和荒漠治理法,如1933年的《麻梭浅滩和田纳西河流域管理法》、1961年的《地区再开发法》。这些法律不仅完善了美国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为美国西部开发和荒漠治理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法规保障。同时,美国政府还成立了土壤保持局,鼓励各州实施土壤保护措施,并最终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成效。
科技主导型: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与荒漠化防治措施相结合,能够促进和加快防治速度,获得多方面的效益。有不少国家充分发挥了科学技术在荒漠化防治中的作用。以色列斯旦伯克荒漠研究所不仅研究与荒漠化直接有关的项目,还研究许多间接的项目,涉及太阳能与风能开发利用、污水处理与利用、荒漠建筑、城市降尘;地热及微咸水利用、节水与水资源管理、生物技术、设施农业等20多个专业领域。
产业主导型:在大多数国家,荒漠化防治不仅仅是为了改善生存与生态环境,而且还为了发展生产,促进经济发展。澳大利亚充分利用荒漠化地区的资源,大力支持新能源、生态旅游、医用植物等开发利用,加快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使荒漠化防治的过程成为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和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真正实现了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作为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缔约国,认真编制实施《中国防治荒漠化国家行动方案》,努力推动公约进程。从中央到地方,从管理、生产到科研教学等单位,采取了综合措施,使土地沙化整体得到初步遏制,各地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荒漠化和沙化面积持续减少,沙化逆转速度加快。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年均减少 2424 平方公里;沙化土地年均减少 1980平方公里。林果业成为沙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拳头产业。
全球荒漠化防治启示
国际荒漠化防治的基本经验可归纳为:把荒漠化防治列入国家重大事项,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为防治荒漠化提供保障;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机构,有效管理荒漠化防治行动;国家重视,全民动员;重视荒漠化防治技术与能力培训;制定优惠政策,推动节水和合理利用土地;重视生态建设,合理利用水资源;以科技为支撑,获取荒漠化治理的最大效益;因地制宜,采用综合措施防治荒漠化;争取财力支持,多途径筹措荒漠化防治资金;以多种手段鼓励移民,调动民众防治荒漠化积极性和主动性;借助非政府组织的力量,积极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援。
借鉴国外荒漠化防治经验,建议我国荒漠化防治继续充分发挥国家的主导作用,建立可持续治理机制;要依靠科学,加强防治荒漠化技术创新、示范与宣传;鼓励各级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加入防治荒漠化队伍,因地制宜将荒漠治理与促进当地产业发展相结合,改革现行的生态建设投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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