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地保护入法是最大的动物福利
媒体:中国林业新闻网 作者:内详专业号:朱峰
2016/1/29 10:45:14
实行26年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首次大修——其修订草案稿上月26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1月4日,中国人大网全文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第一次提出了栖息地的概念,把自然保护区之外的野生动物栖息地纳入了保护范围,并制定栖息地名录。(据1月5日《河北青年报》) 内容严重滞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这一部法律虽然不像《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证券法》等更受老百姓的关注,但却是人类与自然、与动物和谐相处的法律保障。虽然保护野生动物可能不会直接给我们增加GDP,但却能满足我们改善生活环境、生存质量和亲近自然、亲近动物的愿望。比如,和我们在旅游景区看不到品种繁多的花草树木、飞禽走兽,旅途是不是就变得索然无味? 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是我们送给野生动物的福利。而首次提出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则是其中最大的福利。正如一位专家所说:即使不去杀它们、抓它们,但它们的老巢都被抄了,动物还去哪里生存呢?野生动物栖息地是野生动物赖以生存和繁衍的家园。有了这个家园,它们就可在蓝天白云下奔跑撒欢,在爱巢恋爱生子。相反,野生动物栖息地一旦被破坏,甚或大面积消失,野生动物就会流离失所,慢慢就会数量减少,繁殖不强,种群脆弱。其损失无法简单用金钱衡量。 现实的情形是,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在我国不容乐观。有调研报告称,多种经济开发活动造成野生动物栖息地面积缩减、割裂、质量下降,成为我国野生动物减少和部分物种陷入濒危状况的首因。像高速公路、水库、开发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矿产、油气开采,基本没考虑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围海造田、建水产养殖场等也导致我国的自然海岸线几近消失,危害候鸟的迁徙。栖息地遭破坏的情况非常严峻。 现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新增数条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法律规定,提出国务院要确定并发布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将被责令停止,限期整改,并处整改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建设项目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并处10万-100万元罚款。这些条款,都旨在防止栖息地被占用、破坏、污染以及割裂,旨在用法律手段庇佑自然生灵的美好家园。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法律,还需要严格执行,才能改善我国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现状。在栖息地保护入法以后,一些涉及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基础设施建设,矿产、油气开采,围海造田、建水产养殖场,不仅要过“环评关”,也必须过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关”——让国家级、省级林业部门审核建设方案是否充分保护了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而非像以前那样只是走过场式的征求意见。总之,要真正解决栖息地保护问题,制定法律只是一个方面,管理仍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作者: 何勇海) (编辑: 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