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原创 作者:宜春林业
专业号:宜春林业
2022/8/4 15:54:35
5月28日上午,宜丰县林业局接到新庄镇张家村一村民求助,一只“猫头鹰”飞到了家中,好像受伤了,不能飞行,希望得到救助。随后县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会同新庄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鉴别,该野生动物为草鸮,别名猴面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初步检查发现,无明显外伤,可能因昨夜下大雨,雨水将其羽毛浸透,导致其无法飞行。在对其进行人工灌喂和休养,确定该草鸮有野外生存能力后,在东方禅文化省级森林公园进行了放飞。
近年来,宜丰县坚持以林长制为重要抓手,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进一步得到了增强。
(宜丰县林业局 刘灵敏、卢智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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